一、服务对象
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(项目建设已完成,待验收)
二、办理流程
(1)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 ,向基建与采购处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。
(2)基建与采购处组织项目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,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竣工验收报告,并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,由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,根据验收表决情况签署验收意见。
(3)竣工验收结论为“通过验收”、“需要复议”、“未通过验收”。
(4)凡未经过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,不得交付。
(5)项目需要复议的,网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,开发单位在1个月内补充材料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。
(6)项目未通过验收的,网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,限期整改,符合验收条件后,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。
三、验收条件
(1)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,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实际需要。
(2)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培训且已落实售后服务措施。
(3)项目档案文件完整、准确。
(4)应用系统类项目,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,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。
四、验收依据
(1)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标准。
(2)项目招标相关资料。
(3)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。
(4)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。
(5)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。
(6)项目合同或协议。
(7)业务需求说明书。
(8)系统运行记录报告和使用单位意见。
(9)系统使用说明书。
(10)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资料。
五、验收内容
(1)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建设内容、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、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,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批准。
(2)施工情况。主要包括网络系统、应用系统、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。
(3)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。
(4)设备状况:设备清单、设备到货清单、设备随机资料等。
(5)验收报告: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、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和初验阶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。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,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做专题报告。
(6)如有变更: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。
(7)工程技术文档:包括网络规划方案、硬件设备及系统的配置文件、技术资料、安装手册、操作手册、联调文档、测试报告 及各种记录等。
(8)档案资料情况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,设计、 施工、集成、验收等技术档案,合同、各类标准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。
(9)其他存档资料:如项目进度文档、会议纪要、网络拓扑图、机柜布局图纸、其它相关图纸,培训资料等。
流程图:

三、表格下载
1.《西安铁道技师学院信息化项目验收表》
四、相关规章制度
1.《西安铁道技师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(西铁字〔2022〕149号)
五、其他事项
1.办理时限:表格报送到网信中心后,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。